编辑: 喜太狼911 | 2017-12-06 |
4) 谈判供应商名称. 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9.1 所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由工作人员签收. 10. 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五、谈判的步骤 11.1 第一轮谈判 谈判小组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谈判小组一致确定响应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二轮谈判. 11.2 谈判文件修正 (1)第一轮谈判结束后,各响应供应商退场等候,谈判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2)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谈判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向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3)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