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7-12-08 |
(二)集中治理(9月26日至10月25日).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消防大队对辖区内区级公办的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所有幼儿园、托儿所逐校开展检查,各派出所对自己分管的辖区内所有幼儿园、托儿所逐校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由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确定合理整改期限,并登记造册.对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书面报告区政府,并逐级汇总上报.对短期内难以落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要求区教育局督促幼儿园、托儿所采取临时调整校舍、减少集中人员、分流办学和加强现场看护等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总结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各派出所要及时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区消防大队OA警务邮箱(
邮箱:[email protected]).幼儿园、托儿所火灾隐患情况登记表各工作台账(见附件1和附件2)于10月29日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各派出所、消防大队要组织对辖区各自列管的幼儿园托儿所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找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专题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要及时函告区教育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其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抓好教育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防大队要通过组织召开辖区学校、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会议的形式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辖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 建设,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坚决防止学校、幼儿园因消防安全问题引发人员伤亡事故.各派出所、消防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幼儿园、托儿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强化措施,形成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各派出所、消防大队要充分汲取火灾教训,并在前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幼儿园、托儿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严格执法.对前期未检查过的单位,必须重新组织检查,并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基础台账(附件2).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依规受案处罚,并在自由裁量范围内顶格处理.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符合政府挂牌督办情形的,必须按程序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二是全警参与.消防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搞好工作统筹;
治安部门要加强对派出所落实消防工作的督促推动;
警务督察部门要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警务督察内容一并开展督察;
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辖职责,对辖区的幼儿园托儿所进行逐一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消防大队要加强对派出所民警消防检查业务培训,发动全区派出所民警参战,对辖区内幼儿园、托儿所开展消防检查,形成 全警参与 的工作机制.三是及时函告.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各派出所必须函告区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必须函告区教育局,由区政府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对幼儿园托儿所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各派出所于10月20日前汇总上报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统一汇总,由区公安分局统一函告区教育部门,督促加强幼儿园托儿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另外,要对隐患是否落实整改进行跟踪,跟踪不到位的同样负有责任.四加强报告.要跟踪火灾隐患整治情况,对于区教育局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函告的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不力,造成隐患久拖不改的,要将情况报告当地政府,提请政府予以督办.同时,对于公安机构消防机构作出责令 三停 处罚,可能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五是督促整改.各派出所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幼儿园托儿所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问题,要提请本级党委、政府限期督改.对需要推动区教育局限期督改的,可定期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