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7-12-23 |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4:00′00″(以本项目开标室时钟显示时间为准).
(五)开标时间:2018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4:00′00″(以本项目开标室时钟显示时间为准).
(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1.为便于各投标单位顺利快捷地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及时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 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流程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cqspbjyzx.com), 登记专区 栏目中 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 . 2.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5月28日17:00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到账为准.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cqspbjyzx.com), 登记专区 栏目中 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指南 . 3.保证金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纳;
有分包的应按各分包对应的缴纳保证金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
供应商应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提供的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及保证金金额一次性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投标保证金按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缴纳并到账视为报名成功,若报名成功后无故不参与投标,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报名不成功,交易中心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及金额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到账的;
2.投标人未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
3.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登记备案的账户信息(包括基本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不一致的. 注:投标人须自行考虑转账时间风险,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时间延迟,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