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7-12-23 |
(四)联合投标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同时还需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