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7-12-2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17038(S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昌县高新园区长安棚区块道路工程 已由 新发改高新[2017]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新昌县高新园区长安棚区块道路工程:该工程全长873.34米,其中龟山路(K0+819.35~K1+287)长467.65米,纬14路(K0+56.33~K0+462.02)长405.69米,路幅宽均为16米.横断面布置均为3米人行道+10米行车道+3米人行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工程按城市次干路设计.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梅渚镇长安棚村;
2.3 施工总工期:18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约12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类 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的县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4.投标报名 4.1?投标人交易员持 交易证 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汇款凭证复印件 ,并缴纳交易席位费300元.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不须另行提供.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递交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 并缴纳交易席位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2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 交易证 ,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未办理 交易证 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 及办理 交易证 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5:00 .地点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城东客运站西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特别注意:本项目招标采用 新昌县建设工程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投标人必须使用 新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投标工具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提供24小时免费技术服务(陈浩 18058667360).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tb.gov.cn),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昌县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涛路17号地址: 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邮编:邮编: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人: 杨小姐
电话:0575-86292071
电话: 0575-86252333 传真:传真: 0575-8627011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