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7-12-26
附录1 厦门市交通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主管单位 建设里程(km) 设计标准 设计路幅 工期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工 施工单位 合同段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工期 试验检测单位 监理单位 合同段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上岗专监人数 对应施工合同段 试验检测单位 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注:

1、项目类型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说明等级)、独立特大型结构物工程、农村公路.

填写单位(盖章)联系人及

电话:填报日期 附录2-1 厦门市交通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 评定内容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行为等级和扣分标准 记录单位 设计投标行为(原始分100分) 严重失信行为 GLSJ1-1-1 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直接定为D级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GLSJ1-1-2 出借资质,允许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直接定为D级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GLSJ1-1-3 受让或租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投标 直接定为D级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GLSJ1-1-4 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直接定为D级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GLSJ1-1-5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 直接定为D级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GLSJ1-1-6 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禁止投标后,在禁止期内仍参与投标 直接定为D级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其他失信行为 GLSJ1-2-1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0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GLSJ1-2-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20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GLSJ1-2-3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10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GLSJ1-2-4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10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设计履约行为 设计履约行为(原始分100分) 严重失信行为 GLSJ2-1-1 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重大质量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直接定为D级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1-2 将中标合同转包或违法分包 直接定为D级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人员到位 GLSJ2-2-1 投标书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未经同意更换 12分/人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2-2 投标书承诺的其它专业负责人未经同意更换 6分/人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2-3 设计人员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条件 5分/人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2-4 投标书承诺的施工期设计代表未经同意更换 6分/人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2-5 施工期设计代表因自身过失原因被更换 12分/人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进度管理 GLSJ2-3-1 因勘察设计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成果 12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3-2 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开展外业工作或因自身原因提交外业成果的时间不满足合同规定或设计要求 10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3-3 因勘察设计进度原因,引起项目推迟开工 10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3-4 因后期服务原因,引起工期延误 10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3-5 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交(竣)工验收或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6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成果质量 GLSJ2-4-1 因勘察设计原因引起一般质量事故或较大安全事故 20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4-2 因勘察设计原因引起一般质量问题或一般安全事故 13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4-3 因设计原因,项目各阶段设计投资额度超过上一阶段批准投资额的允许偏差范围 10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4-4 成果文件不满足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10分/项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4-5 成果文件不满足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5分/项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4-6 签章不全、未授权代签或借用他人资格签章 5分/项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4-7 对批复意见或审查意见的技术方案未落实 5分/项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4-8 因勘察设计原因,引起重大设计变更 20分/项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4-9 因勘察设计原因,引起较大设计变更 13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其他失信行为 GLSJ2-5-1 在设计或设计变更中,违规谋取非法利益 30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5-2 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地质勘察 30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5-3 地质勘察时间滞后,地质勘察成果未利用 20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5-4 地质勘察深度不足 20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5-5 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供应商 10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5-6 提供虚假地质勘察资料的 10分/项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5-7 发生廉政事件但未触犯刑事法律 8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2-5-8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及实施细则未落实 6分/项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设计其他行为 严重失信行为 GLSJ3-1 被司法机关认定有单位行贿、受贿行为,并构成犯罪 直接定为D级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其他失信行为 GLSJ3-2-1 进行虚假投诉 20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3-2-2 信用评价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较高信用等级 15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3-2-3 在资质申报、延续、变更等过程中弄虚作假 10分/项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3-2-4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填报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存在虚假的 10分/项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3-2-5 被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15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3-2-6 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10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GLSJ3-2-7 被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5分/次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备注:一种行为在单个合同段的同次检查中原则上不重复扣分. 附录2-2: 厦门市交通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记录单位 施工投标行为(原始分100分) JTSG1-1 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直接定为D级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2 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直接定为D级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3 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投标或承接工程. 直接定为D级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4 与招标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 直接定为D级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5 投标中有行贿行为 直接定为D级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6 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禁止投标后,在禁止期内仍参与投标. D级延期半年/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7 资审材料或投标文件虚假,或以其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中标资格的. 40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8 资审材料或投标文件虚假未中标. 30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9 虚假投诉举报. 20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10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因评标时间过长,材料价格上涨过快造成成本价发生较大变化的除外) 20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11 对同一合同段递交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 5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12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6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13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1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14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1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JTSG1-15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时间.(因合同谈判原因的除外) 2分/次 招标办、交易中心、建设单位 厦门市交通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记录单位 施工履约行为(原始分100分) 严重不良 JTSG2-1-1 将中标合同转让或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直接定为D级 建管处、市公路局、区交通主管部门、质监站、建设单位 JTSG2-1-2 将合同段全部工作内容肢解后分别分包. 直接定为D级JTSG2-1-3 由于从业单位的主要责任,在建项目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