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7-12-26 |
第一章 总则 第3页
第二章 户籍窗口…第6页
第三章 户的管理…第10页
第一节 户的设立…第10页
第二节 立户和分户…第11页
第三节 并户和挂户…第13页
第四节 户的变动…第14页
第五节 集体户的管理…第15页
第四章 户口申报…第19页
第一节 出生申报…第19页
第二节 国(境)外出生户口申报…………第24页
第三节 收养申报…第26页
第四节 恢复申报…第28页
第五节 回国定居申报…第31页
第五章 户口注销…第34页
第一节 死亡注销…第34页
第二节 入伍注销…第36页
第三节 出国(境)定居注销………………第38页
第四节 其他情形注销…第38页
第六章?户口迁移…第42页
第一节 户口迁入…第42页
第二节 户口迁出…第43页
第三节 学生户口迁移…第44页
第七章 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更正……………第47页
第一节 姓名…第48页
第二节 性别…第52页
第三节 出生日期…第53页
第四节 民族…第56页
第五节 户主…第57页
第六节 其他项目…第58页
第八章 户口证件管理…第60页
第一节 居民户口簿…第60页
第二节 常住人口登记表……………………第63页
第三节 户口迁移证件…第64页
第四节 户籍证明…第67页
第九章 居民身份证…第70页
第一节 受理、核对…第70页
第二节 人像和指纹信息采集………………第73页
第三节 审核、签发…第75页
第四节 领取、发放…第75页
第五节 临时居民身份证……………………第77页
第六节 军人居民身份证……………………第78页
第十章 户口调查…第79页 第十一章 户籍信息查询……………………第83页 第十二章 户籍档案管理……………………第85页 第十三章 户口专用章管理…………………第87页 第十四章 办理权限及时限…………………第88页 第十五章 责任追究…第93页 第十六章 附则…第95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户籍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福建省公安机关办事窗口服务规范》和《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管理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中的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公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公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公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以及公民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 合法固定住所无法认定的可以要求其到市房管局出具《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或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来证明. 本规范中的直系亲属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的户籍管理具体范围包括:
(一)户籍窗口建设;
(二)户口登记管理;
(三)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
(四)信息查询;
(五)办理权限及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