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8-01-01 |
一、设定依据 《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11]175号)
二、奖励对象 本计划的奖励对象是: 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符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的影视动画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动漫电影、在深圳立项的电视动画片;
在深圳市批准注册成立的影视制作单位,以第一或第二出品人资格在国家广电总局或广东省申报立项的电影、电视剧作品;
深圳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创的舞台剧;
在深圳市范围内,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图书、期刊、报纸、音像、电子及网络出版单位和发行企业,不直接奖励个人.
三、奖励范围 2015-2016年度播出和获得国内外相关奖励的深圳市原创动漫、影视、舞台演出剧、出版物.
四、奖励标准 原创动漫的奖励标准: 对在本市立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影视动画片,在中央电视台、境内上星卫视、省级少儿动画频道黄金时段(17:00-21:00)播出的,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每分钟奖励2000元;
(二)在省级上星卫视播出每分钟奖励1000元;
(三)在省级少儿动画频道播出每分钟奖励500元. 同一动画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均有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申请本项奖励的影视动画片需提供专业机构数据报告. 获得国际知名动漫节(美国安妮奖、洛杉矶动漫展、法国昂西国际动画节、加拿大渥太华国际动画电影节等)、国际A类电影节(柏林电影节、戛纳电影节、威尼斯电影节、东京电影节等,下同)主要奖项的,奖励50万元.获中宣部 五个一工程 奖、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美猴奖、星光奖等)的,奖励50万元(如奖项分等级的,获最高奖奖励50万元,获其他奖项奖励30-40万元);
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优秀国产动画片的奖励10万元.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 从高不重复 原则给予奖励. 原创影视的奖励标准: 电视剧在央视一套、八套黄金时段(20:00-22:00,下同)播出的,奖励100万元;
在央视非黄金时段播出的,奖励50万元;
在境内上星卫视黄金时段播出的,奖励50万元.同一作品在多个平台播出的,按 从高不重复 的原则给予奖励.电影在央视电影频道播出的,奖励30万元.纪录片在央视纪录片频道播出的,奖励30万元. 对获奖影视作品奖励的具体标准为:
(一)电影类获得中宣部 五个一工程 奖,以及华表奖、百花奖、金鸡奖等国家级电影最佳故事片的作品,奖励50万元,获得提名的奖励30万元;
获得以上奖项单项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 从高不重复 原则给予奖励.
(二)参加国际A类电影节获得主要奖项的,奖励50万元;
获得 奥斯卡金像奖 (即美国 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奖 )的,奖励200万元.
(三)电视剧类获得中宣部 五个一工程 奖,以及飞天奖、金鹰奖等国家级大奖的,奖励50万元(如奖项分等级的,获最高奖奖励50万元,其他奖项奖励30-40万元);
获以上奖项单项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作品获多个奖项的,按 从高不重复 的原则给予奖励.
(四)获得国际知名纪录片主要奖项(德国莱比锡国际纪录片短片电影节、荷兰阿姆斯特丹国际纪录片电影节、威尼斯纪录片电影节、波兰克拉克夫纪录片节、法国真实电影节等)的,奖励50万元.获得国内权威纪录片奖项(中国电视纪录片学术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广州国际纪录片大会、四川电视节金熊猫奖等)的,奖励50万元(如奖项分等级的,获得最高奖奖励50万元,其他奖项奖励30-40万元).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 从高不重复 原则给予奖励. 原创舞台演出剧的奖励标准: 对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原创舞台演出剧,演出场次超过50场的,专项资金按照15000元/场给予一次性奖励,进行境外商业演出的,按20000元/场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获奖原创舞台剧奖励的具体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