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8-01-01 |
(一)获中宣部 五个一工程 奖的,奖励50万元;
(二)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剧目,奖励50万元;
初选剧目,奖励10万元.
(三)获文化部 文华大奖 剧目,奖励50万元;
文华剧目奖 剧目,奖励10万元;
(四)获中国京剧艺术节、中国戏剧节金、银、铜奖的剧目,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
(五)获文化部 群星奖大奖 的节目,奖励10万元;
(六)获得中国戏剧奖单项奖(如曹禺戏剧奖、戏剧梅花奖)等国家级单项奖的,奖励10万元. 同一剧目在同一年度获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原创出版物的奖励标准: 对奖励对象出版的产品获得国家级、省级政府类重大奖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一)获得中共中央宣传部 五个一工程奖 的,给予50万元奖励;
(二)获得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政府出版奖 的,给予50万元奖励;
(三)获得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四)获得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政府出版奖 提名奖、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 中华优秀出版物 提名奖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五)获得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南粤出版奖 的 优秀出版物奖 、 先进出版单位奖 及广东省出版业协会 广东优秀出版物奖 的,给予20万元奖励.
五、申报材料
(一)
(一)深圳文化服务网http://www.szwen.cn或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网站http://203.91.45.49/whcyy/,打印、填写、提交《深圳市原创动漫、影视、舞台演出剧、出版物奖励申报表》纸质文件(无需登录系统),并发送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二)投资或制作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及近三年内无违规证明;
(五)原创动漫、影视、舞台演出剧的获奖证明、播放时段时长等材料;
原创出版物相关获奖证明.
(六)市委宣传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复印件按A4纸型正反两面制作,编写页码(不含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六、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咨询
电话:政策咨询
88133665 申报程序
88133473 受理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辅助楼311室
七、决定机构 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八、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8月8日. 市委宣传部先核查书面申报资料是否填写完备,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受理其申报材料.
九、审查程序 按照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操作规程实施,包括以下程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市委宣传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市委宣传部会同市财政委员会共同下达项目奖励计划――市财政委员会拨付奖励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