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8-01-02 |
忠门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1日 忠门镇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 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z2015{93号)、《莆田市环保局关于市环保局负责清理的违规建设项目环保认定和备案工作程序的通知》(莆环保z2015{312号)和《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岸开发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湄北管〔2016〕36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2016年11月底全面完成我镇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朱玉水 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苏顺权 人大主席候选人 林学坚 副镇长候选人 成员:王超俐 党政办主任 方宗华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胡梅金 经济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陈万珍 忠门镇国土所所长 尹建伟 村建站站长、两违办负责人 郑奇胜 巡查执法队负责人 谢杰环保站站长 吴城建中队中队长 陈光美 安柄村主任 吴金涨 后坑村主任 柳爱梅 柳厝村主任 王亚森 王厝社区主任 郑金定 西埭社区书记 赵金胡 秀华村主任 张金扬 琼山村主任 赵金标 秀前村负责人 陈晨辉 沁头村主任 郑春荣 秀田村书记 黄风春 忠门供电所所长 俞志健 通达自来水有限公司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环保站,负责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环保站谢杰兼任.
二、现场核实阶段(2016年7月27日―7月31日) 在重新排查的基础上,镇环保站协调区环境保护局根据汇总表,对报送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同时,要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业主自行比照所属行业《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表》,并要求业主在基本符合环保备案条件的情况下限期(2016年8月15日前)编写并报送环境防护距离确认报告至区环境保护局,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备案. 责任单位:环保站 配合单位:各村(居),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经济与发展办公室、忠门镇国土所、村建站
三、整治规范阶段(2016年8月1日―10月31日) 根据《莆田市环保局关于市环保局负责清理的违规建设项目环保认定和备案工作程序的通知》(莆环保z2015{312号)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按照 合规备案,违规清理 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环保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整治,具体措施如下: (1)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确认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对 拟备案项目 和 拟有条件备案项目 ,要求项目业主于2016年8月31日前报送环保备案报告和备案条件表及支撑文件(环评单位编制)至区环境保护局,并作出 通过备案后维持建成项目现状不扩建,也不进行除环保改造外的其他改建,且在开发区石材加工区投入使用后自愿迁入园区内否则自行停产关闭 的承诺.逾期未报的或不愿作出相关承诺的,视为自愿放弃备案,于2016年10月31日前依法依规予以停产关闭. 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或未编写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确认报告的项目,由环保站协同区环保局下达限期停产通知书,对拒不执行的,于2016年10月31日前依法依规予以停产关闭. 时间节点安排(详见附件2) 第一阶段: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全部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任务的25%. 第二阶段: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任务的50%. 第三阶段:2016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任务的75%. 第四阶段: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任务的100%. 责任单位:各村(居) 配合单位:环保站、城建中队、经济与发展办公室、忠门镇国土所、村建站、忠门供电所、通达自来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