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8-01-07 |
三、工作目标 从2019年开始,制定明确项目建设标准,分区域、分批次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到2021年底前,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个区域性大型全密闭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逐步建立完善全省电煤和民用煤应急保障储运体系.
四、实施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原则.省级层面发挥规划引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实现 两集中、两确保 ,即:集中资源供给,集中运力保障,确保电煤供应,确保民生用煤需求.力争实现资源配置最优、覆盖范围合理、运输衔接通畅、环境生态达标、企业效益良好.各市发挥主体作用,认真谋划,制定方案,完善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坚持政策引领、市场主导原则.省市要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支持有资源、有实力、有社会担当的企业参与建设;
鼓励国有大型煤炭、电力等企业参与建设;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企业按照市场化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
(三)坚持合理布局、环境优先原则.优先选择资源供应稳定、运输条件通畅、环境容量允许、水电供应充裕的区域进行布局.电煤储备要充分考虑与电厂运距和运输条件;
民用煤储备要充分考虑配送范围和区域应急保障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实现清洁储运.
(四)坚持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原则.各市要切实抓好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督促辖区内电力企业对现有储煤场地挖潜扩容,提升储煤能力,储备能力不能满足国家要求的,采取购买储煤能力的方式,由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提供代储等服务,并签订有量、有价的年度代储保供协议.根据 双代 工作推进情况,实施民用洁净煤托底政策,精准掌握民用洁净煤需求量,并与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搞好衔接,确保资源供应.
(五)坚持功能健全、惠及民生原则.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既要有规模储备功能,又要利用集中采购、集中配送优势,发挥市场稳定作用;
既要承担社会责任,又要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既要保障电煤供应,又要保障群众取暖用煤需要.鼓励煤炭储运中心为区域内电力企业、洁净煤加工企业提供原料煤配送服务.
五、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建设标准 按照运输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要求,最大程度提高铁路运输比例,项目要选择在铁路沿线,煤炭集散地附近;
充分利用省内现有具备铁路发运能力的铁路专用线设施,如:已关闭的煤矿或企业专用线、现有的煤炭集运站和铁路货运场等.项目建设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储煤场地.项目占地要与所供应电厂电煤需求量和辐射范围内民用煤需求量而定,占地面积原则上在100亩左右.
(二)储煤能力.按照日常存煤+季节存煤+应急存煤原则,储煤能力应达到20万吨左右.
(三)发运能力.必须具备铁路装车条件和相应发运能力.具备相匹配的、必要的配送运输车辆和应急保供能力.
(四)质检设施.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需配备完善的煤炭质量检测设施.
(五)环保要求.储煤场地要采用新型环保建筑材料,达到棚化要求,棚内设有喷淋装置和防雨天窗,煤炭转运设施采取密闭措施,转运点和落料点配套收尘装置,装卸时洒水降尘,有效解决煤炭储存过程中面临的环保、安全和节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