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8-01-19 |
6 获证后的监督 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审查.获证后的第五年,应按附件6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和附件7质量保证能力审查要求,对工厂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和审查时间与初始工厂审查相同. 6.1 监督审查的内容 监督审查内容包括生产一致性监督审查和质量保证能力监督审查.生产一致性监督审查要求见附件6,质量保证能力监督审查要求见附件7.在进行工厂现场监督审查之前,认证机构应对制造商提交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进行审查. 6.1.1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审查 制造商应在认证机构确定的工厂现场监督审查日期前一个月,向认证机构提交一份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的具体要求见附件6.认证机构对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审查后应提出对工厂现场生产一致性监督审查的方案.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审查的时间为每个车型系列0.5-1人日. 6.1.2 工厂现场监督审查 工厂现场监督审查包括生产一致性监督审查和质量保证能力监督审查.生产一致性监督审查是工厂检查组按照认证机构确定的生产一致性监督审查的方案,到生产一致性控制的现场对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质量保证能力监督审查是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维持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工厂现场监督审查时间:生产一致性监督审查为每个车型系列1-2个人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监督审查为0.5-1个人日.对于已获得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工厂,若证书维持有效,可免除质量保证能力审查中重复的部分,并减免审查人日数. 对已获得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认证的车型系列,可接受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认证的结果,并减免审查人日数. 6.2 用户投诉信息在监督审查中的应用 企业应建立用户投诉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保存系统,并保证全面向认证机构公开用户投诉信息,不得隐瞒和销毁用户投诉信息.认证机构在监督审查时,应将用户投诉中涉及本规则包含的安全、环保、节能、防盗问题作为审查的重要输入.认证机构应保证除向认证主管部门汇报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企业的用户投诉信息.认证机构和国家认监委也将建立本规则涉及的车辆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项目的用户投诉搜集、处理、反馈系统,以加强对获证企业和产品的监督. 6.3监督审查结果的评价 监督审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对监督审查时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在3个月内完成纠正措施.逾期将撤销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6.4 获证后监督的分级管理 认证机构应在内部建立工厂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和信用水平评价系统,实现对获证工厂的分级管理.以鼓励认证规则执行好和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强的工厂;
而对于认证规则执行存在问题、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弱、产品存在重大缺陷的工厂加强监管. 6.4.1 工厂分级管理指导原则见附件8. 6.4.2 认证机构可对不同信用级别工厂采取差异的监督审查方式. 6.4.2.1 对于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和产品实际状况以及遵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信用水平好的工厂,对工厂现场的生产一致性和质量保证能力监督审查可适当延长周期,延长最多与获证后第五年的全面审查一同进行,但须保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产品与车辆结构及技术参数一致性的审查,审查可在工厂认可的适当地点进行. 6.4.2.2 对于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和产品实际状况以及遵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信用水平一般的工厂,按本规则第6.1条的规定进行监督审查. 6.4.2.3 对于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和产品实际状况以及遵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信用水平差的工厂,认证机构可根据认证风险,在每年至少一次监督审查的基础上,确定追加的监督审查频次,并可以采取抽样的方式对产品的标准符合性进行试验确认.应建立信息公布和与相关执法机构的联动机制,加强对这些工厂及产品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