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8-01-22 |
3、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文件;
5、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附出租人的房屋证明文件);
6、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7、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周围200米范围内方位图(原件1份).
(二)、终审应提交的材料:
1、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核合格证明文件;
2、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3、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4、D.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5、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6、其他材料.
二、变更名称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初审申请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变更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已取得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变更地址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初审申请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变更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附出租人的房屋证明文件);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经营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及周围200米范围内地理位置图(原件1份);
6、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和D?ISP接入意向书(原件1份);
7、已取得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变更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初审申请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变更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已取得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五、变更经营规模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初审申请表》(原件1份);
2、区公安消防大队以上的消防部门对该场所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已取得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六、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初审申请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变更通知书》(复印件1分,验原件);
3、原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现原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1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
4、已取得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注: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 颁发证件名称 及法律效力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长期有效 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汉阳区文体广电局行政许可科 办公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 联系
电话:027-84670589转8022 监督投诉机构及投诉电话 区行政投诉中心,投诉
电话:027-84468660 市长热线:027-12345 本单位监督投诉机构、办公地址及投诉
电话:汉阳区徐家大湾372号027-84875989 行政许可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1701002 权力名称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实施主体 武汉市汉阳区文化体育广电局(法定) 权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