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8-01-27 |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东港区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成交的;
7.6.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3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 8.基础资料提供 8.1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email protected]).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询价文件 9.询价文件的组成 9.1供应商应对照询价文件,仔细检查询价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询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第五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3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后,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10.1供应商若对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email protected]);
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