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8-01-29

七、保证金的退还 竞租成功者的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者的竞租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八、成交价款、履约金的支付及签订合同

1、成交价款由赣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代收, 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一次性汇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2、履约保证金由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20万元)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缴纳装饰装修改造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且委托人与竞得人签订《赣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经营权租赁合同》.

九、产权交易费、拍卖佣金的支付 本次拍租承租人须按12年租金总价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产权交易费,收取标准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减半收取. 本次拍租承租人须向拍租人支付3年总租金的1%的佣金. 本次拍租佣金、产权交易费须在拍租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视为违约.

十、其它事项

1、本次拍租标的以现状为准(含瑕疵),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标的情况,竞租人一经应价,即表明竞租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规则的约束.竞买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与本次拍租标的相关租赁细则以《赣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经营权租赁合同》为准.

3、在竞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规则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4、竞租人应仔细阅读本规则条款及《赣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经营权租赁合同》.一经报名参与拍租会均视同竞租人对本规则及《赣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经营权租赁合同》无异议并予以认可.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赣州市拍卖行 2017年11月28日附:竞租保证金、成交价款缴纳账户 单位全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滨江支行 账号:2841000103100000302 标的简介 赣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位于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东门,105国道旁,与校园相连但可独立分区,交通便利,环境优雅,风景别致,温馨幽静,曾是该校按三星级酒店标准设计装修的集会议、培训、住宿、餐饮为一体的多功能对内外开放服务的接待中心,同时也承担了学校对外联络的接待任务. 该中心建筑面积6400多m2,钢混框架结构,分主楼和副楼两部分,主、附楼有连廊相连接;

主楼共五层为住宿,拥有标准客房、豪华套房及商务客房共60多间,配有电梯1台,设有多功能会议室及中小型会议室4个,配备多媒体音响投影会议系统;

附楼共三层为餐饮,除设有就餐大厅外,还有风格各异的贵宾包厢8个和多功能厅1个;

中心可同时容纳120多人开会住宿及300人左右就餐;

另有休闲花园几千平方米,并设有停车场,可同时停放60多部车辆. 经营范围:宾馆酒店,仅限于会议、培训、住宿、餐饮、接待等服务,不得从事休闲、娱乐性服务业务. 经营期限:12年,另给予5个月的免租金装饰装修改造期. 其它有关事项详见《赣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经营权租赁合同》.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赣州市拍卖行 2017年11月28日 赣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经营权租赁合同 甲方:赣南师范大学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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