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8-01-29

(二)《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4). 1.措施项目费 1.1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如下(单位: 工程 类别 仿古建筑 工程园林建筑 工程机械土石方 工程园林绿化 工程安装工程 人工土石方 工程计取 基数 人工费+机具费 人工费 费率 6.86 5.97 5.11 4.48 3.90 5.73 注:仿古建筑工程指下册仿古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指上册园林工程

第二章(

二、

三、五节)、

第三章、第十六章(

三、

四、五节);

园林建筑工程指上册园林工程

第五章至第十一章、第十三章至第十五章、第十六章(

一、

二、六节);

安装工程指上册园林工程

第四章、第十二章;

人工土石方工程指上册园林工程

第一章、

第二章(

一、

四、六节)内标注人工施工的的项目;

机械土石方工程指上册园林工程

第一章内标注机械施工的项目.(以下同) 1.2夜间施工增加费:每人每个夜班增加60元. 1.3非夜间施工增加费:按地下(暗)室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计取. 1.4材料二次搬运费:按人工费0.30%计取. 1.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按冬季施工期间完成人工费的150%计取.冬季在室内施工,室内温度达到正常施工条件的,按该项目冬季施工完成人工费的30%计取. 雨季施工增加费:按人工费的0.38%计取. 1.6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含越冬维护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费用预算. 1.7工程定位复测费:(单位: 工程 类别 仿古建筑 工程园林建筑 工程机械土石方 工程园林绿化 工程安装工程 人工土石方 工程计取 基数 人工费+机具费 人工费 费率 0.83 0.71 0.61 0.28 0.34 1.51 2.企业管理费:(单位: 工程 类别 仿古建筑 工程园林建筑 工程机械土石方 工程园林绿化 工程安装工程 人工土石方 工程计取 基数 人工费+机具费 人工费 费率 10.66 10.71 10.02 20.25 18.44 12.22 3.规费: 3.1工程排污费:按人工费的0.30%计取. 3.2社会保险费: 3.2.1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四项合计费率按人工费的16.43%计取. 3.2.2生育保险费:按人工费的0.42%计取. 3.2.3工伤保险费:按人工费的0.61%计取. 3.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人工费的0.48%计取. 3.4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在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时,按税前工程造价的1.05‰考虑,结算时按实际缴纳计取. 3.5其他规费:按相关文件规定计取. 4.利润: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行业利润为人工费的16%. 5.税金:即建筑业应征增值税税率,为11%. 计取基数为税前工程造价,即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各项费用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三)《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JLJD-XS-2016). 1. 措施项目费 1.1安全文明施工费:拆除工程项目按人工费的3.15%计取,其他工程项目按人工费的7.30%计取. 1.2夜间施工增加费:每人每个夜班增加60元. 1.3非夜间施工增加费:每人每班增加20元. 1.4二次搬运费:拆除工程项目按人工费的0.53%计取,其他工程项目按人工费的1.03%计取. 1.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拆除工程项目按冬季施工期间完成人工费的80%计取,其他工程项目按冬季施工期间完成人工费的130%计取. 冻土定额项目不再计取冬季施工增加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拆除工程项目按人工费的0.23%计取,其他工程项目按人工费的0.33%计取. 1.6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含越冬维护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费用预算. 2.企业管理费:拆除工程项目按人工费的7.68%计取,其他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按人工费的14.07%计取,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按人工费的13.46%计取. 3.规费: 3.1工程排污费:按人工费的0.27%计取. 3.2社会保障费: 3.2.1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四项费率合计按人工费的10.45%计取. 3.2.2生育保险费:按人工费的0.37%计取. 3.2.3工伤保险费:按人工费的0.53%计取. 3.3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按人工费的0.32%计取. 3.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人工费的0.22%计取. 4.利润:拆除工程项目为人工费的9.12%,其他工程项目为人工费的16%. (注:拆除工程项目指《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中拆除项目,其他工程项目指《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中除拆除项目以外的项目.) 5.税金:即建筑业应征增值税税率,为11%. 计取基数为税前工程造价,即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各项费用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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