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8-02-04 |
68786277 立项时间 2019年1月1日 开始实施时间 2019年1月1日 预计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
一、立项依据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委南京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87号)、《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及配套实施细则《关于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实施办法》、《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宁科〔2018〕159号、宁财教〔2018〕367号).
二、必要性、可行性 必要性: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强市意见以及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的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启动会议精神,为建设 强富美高 新南京的总体目标,为践行 创新型、服务型、枢纽型、开放型、生态型 五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核心战略,可以最大限度释放科教资源潜力、激发创新创业动力、形成依法保护合力,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名城提供重要支撑,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最严格城市提供资金保障,率先建成知识产权强市. 可行性:一是南京科技资源丰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交易的基础条件优越,在宁高校数量全国排名第三.拥有国家级江北新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一区两园 多载体的联动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园区内基础设施完备,聚集较多人才和创新资源;
二是全市创新创业氛围浓厚,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各部门倾力配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响应,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环境较好.三是市、区(园区)两级知识产权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已设立多年,财政资金的示范作用和杠杆效应明显,四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大,2018年成功获批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和运营服务体系试点城市,并获得中央财政资金2亿元.
三、资金总额
10000 财政资金
10000 其他资金
四、资金用途 具体措施 扶持对象 对象数量 扶持标准 资金需求 1.对获得授权的发明资助专利进行资助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单位或个人
9000 2000元/件1800 2.对专利授权大户进行奖励 专利授权大户
100 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00 3.对授权PCT专利进行资助 获得授权PCT专利的单位或个人
200 3万元/件600 4.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进行资助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
6 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00 5.对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进行资助 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1 300万元/家300 6.对省级以上试点示范园区、服务业集聚区进行资助 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园区)、服务业集聚区
4 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50
7、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奖补及专利托管补助 绩效评价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初创企业专利托管补助
10 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