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8-02-11 |
3、规范操作,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重点对危险废物填埋和焚烧设施操作人员逐步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省环保厅组织有关培训、考试,对通过培训、考试的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三)加强医疗废物监管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产生后的分类收集管理并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负责从医疗卫生机构收集医疗废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防止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
2、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各级卫生、环保部门要认真贯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设施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小规模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的监督性监测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要在2011年底前依法淘汰或者关停.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等偏远地区,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环保、卫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合作,创新工作举措,联合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的行为,确保监管到位.要切实加强对各市、县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考核,自2012年起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纳入对市县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指标体系.因规范化管理合格率指标达不到要求,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引发突出环境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该地区与环境保护评比创建有关的评先评优资格.
(二)不断完善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固废地方立法,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法规或规章,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污染防治职责,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监管、进口废物管理、电子废物利用等方面的措施规定,明确产品生产者在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的责任,积极构建资源回收管理资金使用框架.积极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出台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医疗废物监管、规范进口废物等方面的政策制度,会同财政、价格等相关部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