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8-02-12 |
二是不可燃烧废物,即不具备回收利用价值,也不能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的废物.
(二)明确建设模式 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按照 政府统筹规划、全程监管,企业投资建设、规范运营 的原则,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企业多方合作,因地制宜,灵活采取自建自用、共建共享、委托经营等多种建设模式,高效、规范建成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规划建设指导意见详见附件1.
(三)明确建设主体 1.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场所的单位主要依托于南海辖区范围内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即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单位必须属于本地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等长期具备危险废物处置途径以及稳定处置额度条件的企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中转场所的单位原则上依托于区下属的国有控股、参股或全资的企业,或具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资质的本地企业. 3.对于本土单位不具备处置能力的个别类别危险废物,由区下属的国有控股、参股或全资的企业,或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本地企业采用多方合作共建等形式(合作共建的外地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完善危险废物收集类别和处置出路.
(四)明确运营方式 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中转场所建成后,按照 市场调节 原则实行市场化运营,收集单位根据自身服务范围和固体废物类别实行自主定价.对于符合《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扶持奖励办法》的产废企业,区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五、实施步骤 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设由危险废物闭环收集系统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闭环收集系统构成,分试点启动、加快推进和总结验收三个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8年9―12月) 狮山、里水镇各完成至少一个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场所(一级中转站)的建设;
其他镇(街道)启动选址及环评工作. 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中转场所建设管理标准详见附件2.
(二)加快推进阶段(2019年1―12月) 1.2019年6月底,在试点启动的基础上,所有镇(街道)各完成至少一个危险废物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中转场所(一级中转站)的建设. 2.2019年12月底,所有镇(街道)按照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中转场所建设目标任务表(详见附件1)完成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中转场所(一级中转站)的建设.全区共计完成10个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场所(一级中转站)以及15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中转场所(一级中转站)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 按照本方案建设任务的时间节点,区环委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以实地检查、档案调阅等方式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的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于完成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镇(街道),实行 以奖代补 .符合条件的镇(街道),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中转场所的建设主体,符合条件的,经区环委办审核同意,一级中转站(镇级)给予10万元奖励,二级中转站(村级)给予5万元奖励.建设奖励资金申请流程详见附件3.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南海区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区环保、经贸、公资办、交通、财政、国土、税务、公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委办. 区环委办按照 政府指导、企业负责、分类收运、合法处置 的原则,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设统筹力度,督促区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抓落实、见成效.具体工作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