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8-02-16 |
3、项目联系人: 潘先生 联系
电话:0756-3260903 珠海通检检疫处理有限公司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投标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的说明及补充,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说明1.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 招标人(采购人):珠海通检检疫处理有限公司
电话:0756-
3260903 传真:0756-
3260903 联系人:潘先生 4.1 见
第一章 投标邀请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 . 5.1 合格的货物及附加服务满足: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各项强制性标准及规范并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
供应商须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
项目需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须遵守其相关规范并保证通过其验收,验收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售后服务. 12.1 除自身材料外,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任何第三方材料,均应认真核实其真实性、有效性,由于提供材料的不真实、不合法而导致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2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 投标报价: 验收交付前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括所有货物及材料购置费,暂列金、商检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项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所需的费用、技术支持费、利润、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包价. 暂列金:人民币6万元,分项报价须单独列出该项,按照定额填报. 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见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4.3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
第六章附件《资格声明》的格式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邀请》所列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不能按要求提供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6.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币种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供应商应采用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接受的其他方式提交,转账时请注明招标编号:ZHWZ2013-584HW及投标人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
投标保证金账户:见 投标邀请 .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17:30 时16.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公布后无息退还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 17.1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8.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开标和评标 23.1 投标人应当委派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未委派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或者投标代表无法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到达、答复的,对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漏项或者不完整、不一致内容而需要询标,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判断. 24.1 评标委员会: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及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果出现采购方式变更为 不足三家也谈判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评委总数调整为3人. 26.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未按第16.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