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8-02-22

3、采取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及其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妥善和规范贮存、转移、处置固体废物.使用大包装油漆、胶水,以减少包装桶量,使用过后的油漆桶、胶桶应及时收集暂存至危废仓库后由厂家回收;

打磨集尘灰暂存至危废仓库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木边角料及收集的粉尘、废砂皮纸等一般固废,必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妥善收集、贮存和处置;

一般固废包装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委托清运.

五、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按遂环发〔2017〕14号《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环境专管员制度建设》要求配备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境监督员制度;

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在投入生产前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12t/a,NH3-N 0.012t/a,(烟)粉尘2.385t/a、VOCs0.5864t/a.根据省环保厅《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和《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9号),该项目区域平衡替代量为:(烟)粉尘3.58t/a、VOCs0.88t/a,需在区域内实现总量平衡替代,你单位应认清排污权的资源稀缺性,主动采取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须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八、以上意见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项目竣工后,必须及时按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遂昌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27日 抄送: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遂昌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 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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