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8-04-08 |
第三篇 比选项目服务要求
一、工期、施工地点及质量要求
(一)工期 施工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
(二)施工地点 施工地点:重庆南开(融侨)中学校
(三)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内容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品牌 备注 防爆燃气探头 台48 报警主机 台1电磁阀 台1电源线 米700 信号线 米30 PVC管米730 辅助材料 批1直接、弯接、三通、线卡、扎带、电胶布等 燃气报警设备例如深圳迈思通、重庆能泰、渝鸿、耐仕、东方等品牌均可参与本次竞标.
二、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按比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均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各种措施费用、税金及风险费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他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三、结算原则 1.1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执行固定总价合同.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1.1招标控制价中暂定价部分按实予以调整. 1.1.2若发生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增减,必须经招标人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应按以下办法确定: (1)《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G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GBFYDE-2008)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等规定执行,定额总价下浮5%后作为结算价. (2)材料价格参照预算审核报告中材料价格执行,预算审核报告中没有的材料,按建设单位所核定的材料价格执行,调增部分的材料价格参照实施期间的《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5期材料价格执行,材料价格浮动在5%以内的不予调整,超过5%的超过部分按实予以调整;
人工费按实施期间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4期市场人工价格进行调整.
四、工程质量保修期 (1)工程质保为1年;
五、付款方式 ①、付款方式:支票转账;
②、付款时间及额度:合同签订中标单位进场施工一周内,付工程进度款,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
工程竣工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80%,验收合格、审计报告送达学校、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学校后,五个工作日内付工程结算款,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97%(含已付的80%部分),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施工方完成质保工作,经校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的3%质保金(不计利息).
六、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甲乙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甲方(需方)即招标人,是指通过招标工程,接受合同工程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工程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比选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
2、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本比选文件
第一篇所明确的工程内容.
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并以乙方人在工程预算书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合同为固定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