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8-04-08

(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公安部门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联动,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中旬) 1. 各乡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 各乡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搞好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 四不两直 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区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各辖区开展综合督查. 2. 各乡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 打非治违 工作机制.

五、重点举措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乡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乡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报送区政府安办备案,由区政府安办统一收集后报市政府安办,并实行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每月至少开展2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开展 打非治违 专题行.在全区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 打非治违 专题行活动,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在莆田电视台《秀屿新闻―安全监督》专栏上进行公开曝光.各乡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以深化 打非治违 为主题,开展区域性专题行活动;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四)严格实施 黑名单 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 黑名单 ,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安全生产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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