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8-04-29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3.在省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2个月以上.

(三)创业人才 1.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2.有海外、省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团队),本人(团队)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成型产品.

(四)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 1.适应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能够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理念和新服务方式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打造新兴产业,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结合,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科技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

2.具有5年以上国内外知名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

3.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6个月以上.

四、支持政策

(一)对于引进的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由省人才开发基金给予每人(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资助.由落户园区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50平方米住房,3年内免收租金. 对于引进的创新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给予每人(团队)50万元的资金资助.其中,中直和省直单位(企业)引进的人才,省人才开发基金承担50%,引进人才单位承担50%;

市、州引进的人才,省人才开发基金承担30%,市、州财政和引进人才单位各承担35%.

(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资金,视同省级奖金,按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引进人才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项目投资需求,由企业落户园区通过提供风险投资、担保贷款等方式,协调解决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投资.

(四)引进人才从事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可依法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企业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

(六)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

省级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引进人才带领实施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优先向国内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引进人才的项目;

优先推荐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省高级专家人选,积极推荐为两院院士人选.

(七)为我省企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引进人才,由当地财政部门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年申报一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八)引进人才研发的产品进行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时,可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对符合规定的,给予3年期内3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补助.

(九)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十)在3年服务管理期内,省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均可按照本人意愿,选择一所省域内公办学校就读,由学校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办理. (十一)列入省引才计划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中国籍高层次人才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比照 千人计划 享受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的便利,公安机关提供预约服务,按加急程序办理. (十二)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妥善解决引进人才落户、保险、税收、配偶安置等方面问题.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