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8-05-04 |
6.告知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7.决定责任: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有权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等内容;
8.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法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9.执行责任:依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执行;
当事人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处罚法》;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③其他. 2.监督方式:xxx(监督部门名称),XXX(联系电话).
2 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责令限期拆除、罚款 [行政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6号)第四十条 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
2.巡查和接受投诉举报责任:不定期组织巡查和专项检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3.立案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4.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5.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依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
6.告知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7.决定责任: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有权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等内容;
8.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法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9.执行责任:依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执行;
当事人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处罚法》;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③其他. 2.监督方式:xxx(监督部门名称),XXX(联系电话).
3 农村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 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法律]《义务教育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部门规章]《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一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的处罚.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