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8-05-11 |
报价邀请函-2) 二.报价人须知-3)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9) 四. 合同书(格式文本)20) 五.合同条款(格式)21) 六.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24) 报价邀请函 我中心受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市公安局、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容灾备份系统、红外光电三屏子弹测速仪、服务器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你单位参加报价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容灾备份系统、红外光电三屏子弹测速仪、服务器 三个标段 采购编号:XCGZX2016-0059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人: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市公安局、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 本项目A标段预算为49.9万元、B标段预算为30万元、C标段预算为43万元
2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报价人条件: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标段报价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A标段所报存储、备份一体机、备份软件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三年(或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函;
B标段所报红外光电三屏子弹测速屏、计时器提供原厂商或国内总代理(投标时必须提供国内总代理证明文件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B标段所报便携式电脑为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B标段所报红外光电三屏子弹测速屏、计时器提供产品图片(计时器图片必须反映出显示屏和打印出口的位置);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该函可在我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 栏内下载)报价前传真(0510-81827711)至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并电话(0510-81827715)确认,如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 答疑会时间:2016年4月29日10:00 答疑会地点:市民中心12号2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6 报价人报价前须交纳报价保证金A标段肆仟元人民币、B标段叁仟元人民币、C标段肆仟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应当采用汇票、支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交纳),且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报价人应在报价前与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确认;
如报价人未予确认,引起的损失及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收款单位: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电话:0510-81827715)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 账号:887010198500011968
7 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天8报价时间:2016年5月10日13:00至13:30截止,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地点:市民中心12号2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9 评审时间:2016年5月10日13:30 评审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