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8-05-11

10 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16年5月10日评审结束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4份12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陈晓冬、黄炜 联系

电话:0510―81827737 二.报价人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采购文件中的 法定代表人 是指报价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 法定代表人 或 负责人 . 报价人应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 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报价使用.

(三) 采购文件的解释: 采购人、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16年4月29日10:00,在市民中心12号2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对报价人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 报价人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XCGZX2016-0051项目需澄清问题 ,并于答疑会前传真0510-81827755至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答疑会时递交盖章原件).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 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在报价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视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补充或修正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请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报价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我中心财务部,传真:0510-81827711,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因报价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报价材料不符合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报价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报价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报价人可不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

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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