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8-05-13
关于福建中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推荐主办券商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关于福建中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关于福建中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的内容要求,山西证券组织申请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进一步调查,已逐条落实.

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定向发行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仿体、加粗 对问题的答复 宋体 《定向发行说明书》、《推荐报告》原文 宋体 《定向发行说明书》、《推荐报告》原文的修改 楷体、加粗

1、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优化申请人财务结构.同时,申请人在进行流动资金测算时考虑了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项目,收入增长率为近三年的平均水平.请申请人:(1)补充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优化申请人财务结构 是否指除补充流动资金外还用于其他用途,如偿还银行贷款等;

(2)按照报告期内平均营业收入增长情况,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补充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优化申请人财务结构 是否指除补充流动资金外还用于其他用途,如偿还银行贷款等;

公司在《定向发行说明书》

二、发行计划 之

(一)发行目的 中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等其他用途. (2)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 按照报告期内平均营业收入增长情况,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6月(未审计)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269,562,955.49 440,931,671.25 364,578,815.58 同比增长率 25.48% 20.94% -0.84% 根据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平均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假设公司2017-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6.00%,本次流动资金测算以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作为基期数据,并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测算,具体流动资金需求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基期财务数据 预测期 2016年(经审计)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7年2018年2019年 营业收入 440,931,671.25 - 511,480,738.65 593,317,656.83 688,248,481.93 经营性应收及存货合计 192,614,448.86 43.68% 223,432,760.68 259,182,002.39 300,651,122.77 经营性应付合计 83,492,724.07 18.94% 96,851,559.92 112,347,809.51 130,323,459.03 流动资金占用额 109,121,724.79 24.75% 126,581,200.76 146,834,192.88 170,327,663.74 营运资金需求增加额 - - 17,459,475.97 20,252,992.12 23,493,470.86 预期流动资金需求 - - 61,205,938.95 因此,根据销售百分比法进行的上述资金需求测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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