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8-05-14 |
一、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水源热泵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暖智能控制系统的技术方案编制、购置、安装、调试、保修.
具体包括: (1)整个水源热泵中央空调工程的设备选型、水井布局、管网、电气、太阳能系统等全部系统的技术方案编制(包括方案描述、工艺布置说明、
图表绘制等内容);
(2)磁悬浮水源热泵主机、风机盘管以及相关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3)系统电气、智能控制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4)整个平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
(5)地暖智能分水器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
(6)整个水源热泵工程的钻井等土建工程;
(7)地埋管道、井管网、空调管网以及相关系统的安装、调试等. 详细内容、界限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技术协议
二、合同说明 投标报价(建安工程部分和设备采购部分)均为不含税报价,具体税率以本钢集团公司确认为准,在签订合同时计入合同总价.一旦中标,双方应签订总承包合同和技术协议.合同价款一次包死,不做调整.在签订合同之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招标方有权对技术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投标方应允诺遵照执行.因招标人提出的技术方案修改造成工程量的增减,增减幅度在合同总价款的5%以内(含5%)不再调整;
增减幅度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以上部分(不含5%)由招、投标双方协商提出调整意见,调整的原则为中标报价中有相同或相似报价的执行中标价格,中标报价中没有的项目执行本钢现行计价政策,调整的价格报本钢设备部批准后按本钢合同审批流程调整合同价款,签订补充合同.
三、材料、设备及备件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及备件全部采取承包方包工包料的方式,由投标人在满足技术协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价格及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自主报价,一旦中标,不做调整.
四、竣工验收与决(结)算 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及有经验的承包商应预见的所有措施费用及风险费用.
1、付款与决(结)算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办理完竣工决(结)算手续,否则,对承包人按照每滞后一天扣合同总价的0.5%进行处罚,并在决算中扣除. 1.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付款及结算. 1.3 付款方式 建安费部分:投标方完成全部钻井作业,并提供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指标的有效证明后,支付钻井费用的85%.钻井作业完成15日内投标方未能提供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指标的有效证明,本合同自动终止并解除,投标方已经发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并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填平已经施工的水井并撤除现场.除钻井外其他单项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待累计付款额达到建安费部分合同价款的85%(含税)时,停止付款,工程验收合格支付工程造价(含税)的5%工程款.办理完竣工决算手续后支付工程造价(含税)的7%工程款. 设备费部分:投标方在提供钻井满足技术协议要求的指标有效证明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按设备费部分合同价款(含税)的20%支付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