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8-05-17 |
一、采购人:长垣县广播电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广播电视局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2016TP 号
四、采购项目内容:长垣县广播电视局购置一批采编播设备(具体参数和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预算金额:109.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生产(销售)广播电视设备,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单位近三年来在本省市、县级广电局或电视台有广播电视产品销售合同.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在河南有广播电视设备销售公司或分公司或代理商,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能力,投标单位提供公司有10人以上证明,以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纳税证明为准,有能力并承诺做到及时和优质售后服务.
5、需提供2014年、2015年的审计报告(如成立年限不足两年的,具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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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8、供应商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上午08:00-12:00 下午02:30-0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九、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
十、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若是委托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视为无效供应商) 十
一、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月日上午 . 十
二、响应性文件提交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1房间第一开标室. 十
三、监督单位及
电话: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1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