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8-05-17 |
一、试验示范范围、规模 在全省范围内,每个县(市、区)不超过10台.
二、试验示范机具技术条件 空机质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载药量10升以上(含10升);
设计飞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设计飞行真高不超过20米,能够控制在视距内或扩展视距内操作;
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 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能够做到经密钥连接后方可作业飞行;
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3.获得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鉴定证书.纳入适航管理的农用航空器由民航局适航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4.每组电池续航时间应能保证喷完额定载药量.电池应有外壳和电路保护,防止在使用、充电、存储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
三、机具补助标准 按农用航空器的动力分为油动和电动2个类别,以药液箱容量分档进行省级定额补助.电动型药液箱容量10≤L≤15,每台补助37200元;
电动型药液箱容量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