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8-05-17 |
一、支持范围及项目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的建设内容包括:市场交易棚厅、仓储等经营性设施;
电子结算、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等信息平台;
检验检测、安全监控等设施;
冷链仓储设施、低温运输车辆.
(二)农贸市场(含标准化菜市场).支持建设内容包括:市场交易棚厅、仓储、废旧物处理等经营性设施;
检验检测设施、设备;
冷链仓储设施、低温运输车辆.
(三)连锁超市.支持企业建设生鲜配送中心,冷藏冷冻库,连锁直营门店所购置的生鲜区冷链设施设备,低温配送车辆.
二、项目标准条件 申报项目为2015年1月份以来开工建设、2016年8月3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
已列入各级各类财政支持(或已被支持过)的项目均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主体需具有法人资格,注册成立在1年以上,申请支持的项目以经营蔬果、肉禽蛋、水产海鲜、茶叶、花卉等鲜活农产品为主.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业.要求市场占地50亩以上,需符合当地城市商业规划.新建(指整合资源、异地搬迁)批发市场项目,需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建设规划,而且土地、规划、建设等批建手续齐全.
(二)农贸市场企业(含标准化菜市场).要求固定营业场所1500平方米以上,以农产品零售为主,县、乡农贸市场可兼具产地批发市场的功能.
(三)超市企业.2015年底前连锁门店3家以上或总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生鲜农产品自营并设专区销售.
三、申报验收程序
(一)企业组织项目自验,并向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财政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财政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联合报送省商务厅、财政厅.
(三)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照《河南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贸〔2015〕48号)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公示等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 以奖代补 的支持方式,结合年度资金总量,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额50%的标准及时拨付实施项目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流通项目申报工作,商务、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专人负责,搞好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要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准确把握政策范围和界限,认真摸底摆查本地区农产品流通项目建设情况,按照 公开、公平、择优 的原则,推荐上报符合标准条件、项目建设标准高、投资规范、示范性强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