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8-05-18

1、3.2条款. 12. 投标截止时间 12.1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2.2 采购人因故需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时,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应提前以公告或书面(含传真)的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在规定的网上发布采购信息变更公告.潜在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用传真方式向采购人回复.在这种情况下,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和潜在投标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 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投标人提出修改、补充或书面撤标的要求,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应予以接受.投标人若要撤回投标,应向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由投标文件递交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正式文件. 1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可装入投标文件密封袋,按上述第11条规定封装递交.当单独封装递交时应在封套上标明 修改/补充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 和 开标时启封 字样. 1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13.4 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按本须知第10.6条处理. E 开标 14.开标 14.1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14.2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的代表应随带身份证原件和保证金收据原件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14.3 开标时先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4.4 先开技术、商务文件,后开报价文件.如技术、商务文件经评审确定为无效标的投标单位则不能进行报价文件的评审,作为无效标处理. 14.5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开标仪式上,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不接受价格优惠声明、投标声明等,并当场做唱标记录. 14.6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唱标的投标文件,均不进入评标程序. F 评标和定标 15. 评标委员会及评标 15.1 受采购人的委托,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国家财政部第18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并主持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在管理部门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15.2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法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依据任何来自开标后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 15.3 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价格,对发现的明显的价格计算错误将按下述原则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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