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5-19 |
3 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实质性要求)
一、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且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 项目类型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 ? 一般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