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8-06-03 |
一、目标任务 依托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和近年来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成效较好的高校(以下简称各地、省级基地、有关高校),组织10000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计划,(具体培训任务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及毕业三年内在闽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已在创业或有创业意愿的2014年大学毕业生.已参加过我省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时间和工作流程
(一)培训内容
1、创业政策解读.详细解读国家、省及各地出台的有关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以及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贷款手续办理等相关办事流程.
2、创业知识培训.帮助大学生创新观念,明确创业目标,掌握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创业技巧和相关经营管理知识,指导科学合理地选择创业项目,提高创业能力.
3、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财务分析、风险评估等方面知识讲授.
4、创业实训活动.如创业素质拓展、创业实践考察、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沙龙等活动.
(二)培训时间 每个班次集中培训的课程设计不少于56课时,创业实训活动2次以上.
(三)工作流程
1、制定和报送培训计划.各地、省级基地、有关高校根据年度培训任务,结合大学生学员创业意愿、创业类型等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培训办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任务、培训班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培训对象、培训课程设计和师资安排情况、实训安排及预期效果、经费预算、培训工作组织领导等内容),并于4月30日前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的培训办班计划,应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各高校校园网面向社会公布,以方便符合培训条件的大学生查询和报名参训. 为及时拨付培训资金,请各地、省级基地、有关高校在报送培训办班计划时,一并报送培训专项资金拨付的账户(开户行、户名和帐号).
2、组织实施.各地、省级基地、有关高校要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认真筛选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潜力的学生参加培训.要严格按照培训办班计划单独编班、授课,并于10月31日之前完成培训工作.集中培训结束后,各地、省级基地、有关高校通过设计创业计划书等形式,对参训学员进行创业知识和创业实践模拟测试.测试合格的,予以结业.每个班次的培训结业率须达到95%以上,参训学员提交创业计划书达到85%以上,参训学员创业率达到10%以上.培训结业学员名单应在本校校园网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