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8-06-04 |
原企业未换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还需提交国、地税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迁移通知). (2)珠三角企业增资扩产情况. 珠三角地区企业股东投资的入园企业项目,珠三角企业股东应为入园企业的控股股东,需要提供珠三角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生产制造环节转移情况. 已在珠三角转出地完成生产线拆除并在省产业园内完成生产线安装投产的企业项目,还应提供在转出地的注销生产产品许可证,在转入地办理登记生产产品许可证或者生产产品许可证变更登记办理证明. 2.企业与省产业园签订的投资合同及投资备案、核准、审批证明文件;
3.企业入园项目环评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核准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
5.项目建筑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签订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排污许可证、需经行政许可行业的生产许可证、消防验收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高危产品生产企业需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企业入园投产起在园区所在地的纳税凭证;
8.企业入园注册之日或投产之日起至2017年7月,最长3年的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应包含对新增固定资产的投资类别等情况的审核).同时应准备证明固定资产投资的支付票据原件备查. 9.企业有关资质认定的文件资料或公开发布的权威信息资料. 10.园区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辅证材料. (备注:除注明原件以外,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单独申请叠加性奖补的企业或项目第
6、7项可不提供,其中申报叠加性奖补高新技术企业或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方向的企业或项目第
6、
7、8项可不提供.如个别材料确无法提供,应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或说明.)
(四)普惠性奖补相应补充的佐证材料 普惠性奖补部分奖补条件还需在共性佐证材料的基础上,提供以下材料: 1.关于 珠三角地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整体转移进入粤东西北省产业园进行技术改造、转型升级 ,需在申报说明中增加包含转型升级或技术改造的相关论述,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文件,如设备购买合同及支付凭证、企业技改立项或技术改造的备案文件、第三方机构的项目完工评价报告等. 2.关于 珠三角地区整体转移进入粤东西北省产业园的拥有较稳定国际市场份额的规模以上加工贸易企业 ,还需提供企业加工贸易手册和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3.关于 珠三角地区整体转移进入粤东西北省产业园的对扩大园区当地就业容量有较大贡献的规模以上劳动密集型企业 ,还需提供当地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明细凭证或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的用工备案材料(含员工就业登记证明材料).
(五)叠加性奖补相应补充的佐证材料 叠加性奖补不同奖补条件还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关于 大型骨干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含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的企业)在粤东西北省产业园投资(控股)制造业企业 ,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证明文件(可从财富官网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