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8-06-07

电话:0931-8179577 付款方式: 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经买方(使用单位)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正常运行一年(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 供应商资质文件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6)供应商必须是上述货物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原件),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采购货物的资格和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7)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供应商必须具有所采购设备(详见4.1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条款为所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且证明文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另标注 与原件一致 字样或加盖 与原件一致 条章.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4项,若法人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4项和第5项.证书未在有效期内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有效期:

60 天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将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48小时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按包号分别 以电汇的方式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逾期不再受理.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并且提交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方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采购文件未响应.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需在提交投标文件48小时以前.所有款项以到帐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提交;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开户行: 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帐号:

6608 0001

2189 8000

20 行号:3138

2105 400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咨询

电话: 0931-8276931 信息注册须知:凡是拟参加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活动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可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投标 登记号 ,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请电话询:0931-2103115.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必须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或包号的 登记号 (8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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