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8-06-11 |
(9)技术文件;
(10)企业资格审查资料;
(11)其它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2.4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帐形式.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生产能力证明 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