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需要由个人或系部/处室缴费的,凭后勤基建处物业管理中心开具的交款通知单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三)报修要及时,对隐瞒不报而影响教学、工作和学生生活的,除追究责任外,维修费用将上报学校从该单位经费中扣除,并加收一定额度管理费. 第九条 附则 本办法由后勤基建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日常维修填报单》
2、《物品(材料)领用单》
3、《交款通知单》
4、《区域责任人分工明细表》
5、《报修维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