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8-06-28 |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地方志工作领导机制建设.按照国务院提出的 一纳入、八到位 要求,切实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负责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担任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常务副职要分管地方志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管史志工作,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史志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要积极探索地方志援藏工作新渠道、新方式,争取将地方志援藏工作纳入对口支援省份的援藏工作总计划,依托援藏省市的项目、资金、人才优势,为我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强化地方志工作机构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领导班子.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要强化职能发挥,进一步加大对全区地方志工作的指导管理,促进地方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全区地方志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等新任务的需要,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新设年鉴编纂处,有效启动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要高度重视基层地方志工作机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地市内部调剂余缺的办法,适当增加地市级机构、编制,每县(区)至少安排1个地方志工作专项编制,专人专编、专人专办,切实解决县一级地方志工作无专职人员的问题,形成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地方志工作体系.自治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地方志工作力量,做到任务明确清晰、人员相对固定、支撑保障到位、工作接续推进.
(三)强化地方志工作人才和队伍建设.坚持严明政治纪律、突出提升能力素质,积极培养地方志工作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大力培育地方志工作后备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高素质地方志干部队伍.要完善地方志教育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强化各方面教育培训,实现修志编鉴人员岗前培训全覆盖、培训工作常态化.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特别要本着专兼职结合的原则,注重调动和发挥亲身经历西藏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老领导、老专家、老学者、老同志等的作用,建立自治区地方志专家库和专家聘请经费保障制度,集中精力开展地方志编纂、审稿等工作,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和力量保障.充分发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驻成都办公室在修志编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和监督.逐级层层签订地方志编纂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责任书,明确质量要求、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要把志鉴编纂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工作计划,每年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和工作评比,对后进地市、县(区)和部门实行问责制,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和进度跟进,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规划纲要》确定的 两个全面 目标任务.
(五)强化对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支持.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要重视地方志工作机构建设,协调解决必要编制,满足地方志事业加快发展的需要.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大力宣传地方志事业,制定宣传方案,丰富宣传载体,推动地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寺庙,更好地发挥地方志传承文明、记录历史、弘扬文化、服务社会、借史鉴今、启迪后人的作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地方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点项目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动西藏革命建设改革纪念馆、方志资料库、方志信息化等建设项目,不断改善地方志事业发展条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为修志、编鉴、出版及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方志人员培训提高、地方志专家库建设及聘用、自治区地方志成都办公室修缮、资料征集等提供经费保障.要动员全社会支持方志事业,鼓励和倡导全社会 读志 、 传志 、 用志 ,努力构建大方志的工作格局. 各地市、县(区)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规划纲要》和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区地方志事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附件:1.西藏自治区地市、县(区)地方志书编纂出版任务分解表 2.西藏自治区地市、县(区)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任务分解表 3.西藏自治区行业志书编纂出版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西藏自治区地市、县(区)地方志书编纂出版任务分解表 序号 志书名称 承编单位 一轮 修志进度 志书编纂任务及完成时限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