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8-07-06 |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报告是根据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做出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被监审单位负债.
2、本次监审人员与被监审单位均无任何利害关系. 附:
1、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2014-2015年、2015-2016年度定价审计主表
2、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2014-2015年、2015-2016年度收入审计表
3、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2014-2015年、2015-2016年度成本项目汇总表
4、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2014-2015年、2015-2016年度直接材料及动力审计表
5、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2014-2015年、2015-2016年度直接人工审计表
6、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2014-2015年、2015-2016年度制造费用审计表
7、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2014-2015年、2015-2016年度管理费用审计表
8、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2014-2015年、2015-2016年度财务费用审计表
9、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2014-2015年、2015-2016年度税金及附加审计表
10、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2014-2015年、2015-2016年度生产产量审计表
11、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2014-2015年、2015-2016年度费用分摊表 青岛信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山东 青岛 二0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