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8-07-19

如确难设置,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及简易喷淋装置. (3)公共走道和每个居室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4)应当按照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且易于取用的地方.灭火器应选用4K以上的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或相应灭火级别的水基型灭火器. 10.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书面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出租人应当对公共区域的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告知承租人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并以签订防火公约和在公共区域张贴标识的形式提醒承租人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承租人应当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确保消防安全,自觉参与各项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和灭火逃生演练.

七、宾馆饭店 1.布草间内不应堆放大量换洗被褥,床单、毛巾等易燃可燃生活用品,与照明灯具应保持安全距离;

禁止保洁人员在布草间内吸烟、为手机充电、使用存放电饭煲、热得快、热水器、咖啡机等情况. 2.洗衣房内洗衣机用电线路应定期检测,避免长时间高负荷运行,严禁洗衣机供电线路上覆盖或近距离接触待洗被褥;

避免高温蒸洗的床单、被褥堆放时可能发生阴燃. 3.提醒客人严禁酒后卧床吸烟,手机、充电宝、游戏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不应长时间充电等. 4.客房、走道的地毯、墙面不应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5.冷库、冷藏室内禁止采用易燃材料作为保温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禁止直接敷设或穿越保温材料,用电线路应定期检测. 6.设置的会议厅,承办会议、婚庆、公司年会等活动,应做好用电功率测算及电气线路检测,避免增加用电设备,增大用电负荷,造成电气线路高负荷过热和故障引发火灾.

八、高层建筑 1.高层居住建筑不应与厂房、仓库合建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设置经营、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 2.业主(负责人)、物业管理单位(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应当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业主(负责人)、物业管理单位(人)及租户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责任书,对消防安全管理事项、双方权利义务、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费用落实、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3.应当委托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机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功能检测. 4.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车取水口和水泵接合器等应当设置明显标识. 5.电气线路敷设应套管保护,安装防火型漏电开关.电线选型应按电气规范采用合格电线产品.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难燃材料墙体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不应遮挡建筑外窗,不应影响外部灭火救援行动. 6.电动车应在室外或室内房间内停放及充电,用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及充电的室内房间应设置简易喷淋设施. 7.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严禁下列行为: (1)堆放杂物及设置任何影响疏散的设施. (2)采用易燃及可燃装修材料. (3)停放电动车或对电动车(电池)进行充电. (4)擅自占用或改建避难层(间). 8.应以同一单体建筑或住宅小区、建筑群为单位,按有关规定设置微型消防站.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既有高层公共建筑,应建立专职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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