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8-07-23 |
(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
(六)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政府其他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复议,不再单列 2.区监察局权力清单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权种类别 设定依据 备注
1 区监察局 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措施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 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2 区监察局 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措施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二)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三)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四)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3 区监察局 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奖励 行政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九条: 察机关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4 区监察局 执法、廉政、效能监察 其他行政权(行政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5 区监察局 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6 区监察局 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