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8-07-23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3 区发改委 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区重点、重大建设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一号)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区发改委 区重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人限制投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一号)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