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8-07-25 |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选择粮食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
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农民利益.
二、补贴资金安排 2015年我市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9.04万元(2014年结转).其中:本溪县263.82万元、桓仁县310.15万元、平山区72.09万元、明山区24.96万元、溪湖区22.01万元、南芬区27.81万元;
高新区48.2万元.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对各县区指标可以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三、补贴机具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本溪市补贴机具范围内产品划分为普惠制和非普惠制两类,对普惠制机具实行敞开补贴.我市实行普惠类机具共7大类、20小类、49个品目;
实行非普惠类机具共9个大类、17个小类、40个品目(见附件1). 各县(区)在确保普惠制机具补贴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非普惠制机具的补贴操作.县(区)不得随意扩大和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二)补贴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机具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的公布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于非普惠制机具补贴,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将超指标购机补贴对象纳入下一批或下一年购机计划.年度内,个人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上限为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风险.
五、补贴操作程序 全市实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的补贴方式.本着便民高效、保证质量的原则,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实施先购机、后申请补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办理要纳入县区(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提倡各地实行定时定点、带机申请、牌证办理、核实登记的 一站式 服务,操作流程(附件2)如下: 1.自主购机.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下同)自主购买补贴产品.供货单位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等信息,并由供货单位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2.申请补贴.购机者向所在地补贴受理部门(县区或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补贴资金.提交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购机者卡(账)号等相关材料(各县新增加非农户购机者提供的开户行要与往年农民开户行一致,以便于财政部门支付补贴款).购机者原则上要在购买机具后30天内(以购机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办理补贴申请. 3.受理申请和核实机具.补贴受理部门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留存相关材料.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各县(区)要按照补贴机具核实规范,制定核实工作细则,开展机具核实.对补贴额较高、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需安装验收的农机)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补贴对象要组织进行重点核实.并按月将已核实的购机信息在县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示,同时,将购机者姓名、购买机具、购机总额、拟补贴金额及举报电话在村级公示7天. 4.补贴兑付.县(区)农机部门分批次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相关材料和公示结果提交县(区)财政部门,县(区)财政部门经审核后通过 一卡通 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通报县区农机部门.补贴启动实施后,农机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提交一次相关资料,财政部门每季度至少兑付一次资金.县(区)农机部门要及时完成有关信息录入确认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