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8-07-25 |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县(区)农机、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贴实施方案,确定补贴资金分配、监督检查、机具核实、投诉处理、绩效考核、警示教育等重大工作事项,方案须经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县(区)农机、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严格执行规定,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工作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的分配相挂钩.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农机补贴管理网络化,严格规范补贴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机具核实规范开展机具核实,对于需要施工安装的机具,应进行现场核实.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县(区)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三)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画、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政策的新规定和新变化、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范围、办理程序等. 按照有关农机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各级农机和财政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处理情况等.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格式见附件3)和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当地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现象和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对投诉集中、 三包 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报省农委.省农委将根据情况将采取约谈告诫、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进一步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并视情况抄送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七、方案与总结报送 各县(区)根据有关要求,加紧制定本地区补贴实施方案.各县(区)要在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市农委、市财政局报送下一年本地区补贴资金使用测算方案.每年12月10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 附件: 1.本溪市农机购置补贴普惠制非普惠类机具种类 范围 2.本溪市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 3.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附件1-1 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普惠类机具种类范围 序号 大类 小类 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