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08-01 |
做好辖区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情况的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按规定做好备案药品管理;
受理并核实集中采购工作中的举报投诉,逐级向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等. 全省认真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领域不良记录制度,对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发现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生产、配送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领域不良记录实施办法》进行公开发布和处理. 附件:1.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 同(样本) 2.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样本)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联系人:史福东 联系
电话:0451-85971109) 附件1 编号: 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药品 购销合同(样本) 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样本)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或代表机构): 地址:
电话: 传真:电子
邮箱: 乙方(中标企业或委托配送企业): 地址:
电话: 传真:电子
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z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z2015{70号)、《黑龙江省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黑卫药政发z2015{190号)等规定,甲乙双方自愿达成本药品购销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中标(挂网)药品(企业将集中招标采购中标(挂网)药品信息填入下表) 药品通用 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包装\ 材质 生产 企业 中标价或挂网成交价(元) 中标企业中标(挂网)药品品种较多时,可填入附表内. 乙方须将上述中标(挂网)药品及时供应配送到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价格和包装等需与中标(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条 采购周期 协议约定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采购周期内如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调整,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条 采购方式 医疗卫生机构通过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与乙方形成药品采购订单,乙方据此采购订单供货. 第四条 采购数量 乙方依据网上订单获得中标(挂网)药品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量. 第五条 配送
1、乙方须保证医疗卫生机构定单药品的及时配送,签订本合同前应确定本企业自行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药品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自网上订单确认起,市区在24小时内,市外在48小时内供货到医疗卫生机构,急诊急救药品须在4小时内送到.
3、乙方要认真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的规定,并在配送时提供给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