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8-08-0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部分 非法持有或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进校园的危害
一、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严重的构成犯罪.
二、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三、由于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仿真枪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 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是预防学生犯罪的需要.有的学生也许会说:现在出门带把刀只是为了防身难道这也犯法吗?实际上,不少人随身携带刀具可能是出于防卫的需要.认为,身上有武器,就显得有身份没有人敢欺负自己.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他不能保证不使用这把刀,更不能保证他的刀不被别人甚至坏人抢走成为伤人的凶器.在校园内外与人发生一些磨擦或矛盾都是难免的,一旦不能控制自己就会酿成无法预计的后果,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和家人.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第五部分 校园案例选登 案例一:2012年6月29日01时06分,我校某学院毛某某因没能完成学分,不能拿到毕业证,将不满情绪发泄到同宿舍同学王某某身上,情绪失控用宿舍桌上水果刀捅伤王某某脖子, 导致王某某脖子食道破裂.毛某某因持刀故意伤人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二:广东某大学数理系学生黄某(广东河源人)在公用洗衣房洗衣服,与该校机械系学生吴某争用水龙头时.相互间从破口大骂到互相撕打,被其他同学劝开.吴某因面部被打,洗完衣服后与来找他的湛江同乡叶某诉说.叶听说后和吴某来到黄某住的宿舍,找到黄某,再次争执中叶某动手打了黄某两个耳光后,被黄某宿舍的同学劝开了. 黄某被打后纠集在广州打工的表哥及老乡共四个人,到叶某所住的宿舍找叶某吵闹,吴某即邀集
七、八名湛江同乡到叶某的宿舍帮忙,双方大打出手,黄某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叶某、吴某二人捅伤.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叶某被刺伤右肺,以至重伤,虽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了终身的疤痕,吴某亦被刺成轻伤.黄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三:2011年9月9日21时30分许,武汉某大学学生阿杰,自习刚刚结束.19岁的阿杰像往常那样步出二楼的教室,站在走廊上呼吸新鲜空气.突然,一群外班的男生黑压压地围过来. 他们几乎没说几句话,就围过来打我,我当时根本没搞清楚为什么 .看到对方用椅子、扫帚等群起而攻,上前劝架的同班同学也被推开.阿杰毫无退路,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晃了一下,但对方没有停手.阿杰挥刀对着前方的人群刺去……大约只有3分钟时间,其他同学将他们扯开了.阿杰刚回到教室里的座位上,走廊上传来阵阵惊呼,几名被刺中的同学血流不止,有两人渐渐不支瘫坐在地上,此次案件造成一死四伤.最终大学生阿杰因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至人死亡,被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