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8-08-03 |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投标疑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不清问题: 注:一式三份. 投标单位(盖章)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l.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