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8-08-04 |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林业生态建设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关于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
研究拟订中长期地方性林业发展规划草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林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森林生态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制定有关森林保护及发展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国有林场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对气候变化的行业管理工作.
3、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管理条例》、《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条例》、《林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赤峰市有关林业方面的方针、政策.代旗人民政府拟定林业工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实施与监督.
4、负责编制全旗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林业科技、教育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林业科研项目实施和技术成果鉴定,负责林业职工技术培训.
5、组织指导植树造林、防沙治沙等各类林业生产建设项目管理,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立项、审批、负责部门绿化的归口管理,指导农村牧区林业体制改革.
四、负责全旗的林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旗森林资源设计规划,动态监测及对林地、林权采伐限额、木材加工、运输、林地征占用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进行监督管理.
6、领导林业公安工作,指导、监督林业公安机关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检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森警队伍建设.
7、领导国有林业系统的生产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单位深化改革,振兴经济,强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实施人事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计划、分配、管理有关林业的各类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记.
9、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局是全旗林业发展规划、技术指导及行政执法于一身的政府职能部门.全局现有职工 580人,其中林业局在职职工 234人,林场在职职工290人,离退休56人. 林业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财股、业务股、人秘股.下设治沙管理站、林业工作总站、退耕还林办公室、防火办公室、林政资源管理站、森林病虫害防治站、种苗站、国有林场站、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中心,法制股,公益林管理站、坤都防火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局.下辖罕山林场;